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前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医院决定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020年3月2日起,有序恢复我院各科室诊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2日起,逐步恢复综合病区正常诊疗活动(健康体检中心开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等门诊继续停诊,暂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肺功能等择期检查项目,以及需要支气管插管的非急需的手术项目,暂停项目仅在必要的急诊重症诊疗服务中开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严格施行实名制就诊,患者凭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挂号就诊,要求正确填写现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发热病人就诊须知
1、所有发热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处进行分诊,然后到相应的发热门诊就诊;
2、请来院就诊的患者(包括陪同人员)主动配合医院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进入院区均要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3、为避免交叉感染,保障您和他人的安全,就诊时,请按照导引有序就诊,自觉与其他就诊人员保持距离,遵守“一人一诊一室”制度,遵守医院陪护制度和探视制度;
4、如果您有以下情况,请第一时间告知医院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带您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 (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身边有聚集性发病;
>有病例报告社区(村庄)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近期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 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