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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行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的通知
来源: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作者:黄继峥发布时间:20-06-02浏览次数(7770

[2020]53号

 

各科室、病区、门诊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进一步压实本院疫情防控责任,坚决遏制疫情内防反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推行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特通知如下:

1、按照分区分类原则加强普通病区陪护和探视管理,降低病区人员密度,尽最大可能减少陪护和探视。

2、主管医生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决定是否留陪低风险区限制陪护和探视人员数量、频次和时间。中风险区原则上取消陪护和探视,确有陪护和探视需求的,原则上应一患一护/一探视。探视人员限定是危重病患的临终家属探视一人。

注:高风险区应急隔离病区严禁陪护和探视。

3、陪护和探视人员相对固定,凭陪护证出入身体健康核酸检测阴性等人员,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并填写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及健康情况调查承诺书,病区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如需更换陪护人员,需要各项检测为阴性的核酸检测阴性等人员方可

4、陪护和探视人员每次均需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病区,进出医院需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5、普通病区应对陪护人员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并如实记录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应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6、陪护和探视人员要加强自我观察,在院期间请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7、探视应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确需到病区探视的,应在规定时间段隔离探视,并按既定探视路线进入病区,不得私自到医院其它区域逗留和走动。

8、为切实减少患者家属在医院聚集,应采取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电子签名等多种方式,组织患者家属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等各类与知情同意、知情告知相关的医疗文书,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

9、陪伴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

10、陪伴或探视人员应如实提供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等有关情况,对隐瞒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1、陪伴和探视人员应凭陪护和探视证明(凭证)进出医院和病区。陪伴和探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非陪伴患者病区和病房如应急隔离病房

阜阳市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指挥部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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