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通报了多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聚集性病例,疫情扩散较为严重。我市正处于防扩散的关键时期,为了您、家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如您知道有以下四种情形的:
1.从武汉等湖北省域返阜来阜尚未落实医学观察措施;
2.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未落实分诊措施;
3.违反疫情扩散“十禁止”现象;
4.违反居家医学观察“五条措施”行为。
请及时拨打以下电话:阜阳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阜阳市疾控中心2568810;各县市区疾控中心:颍州区2188827;颍东区2292053;颍泉区2627728;临泉县5398769;太和县8636504;阜南县6712332;颍上县4426188;界首市2858565;市经开区人社局2115259(阜阳市区号为0558),或直接拨打110。
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附:阜阳“十禁止”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出现了聚集性病例。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阻断工作,做到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全面防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提出如下管控措施:
一、禁止一切贩卖、交易、捕杀、运输、加工、消费、展演野生动物的行为,禁止各类市场交易活禽;
二、禁止公共浴池、游泳馆、健身房、电影院、KTV、网吧、棋牌室、电玩室等聚集性场所营业;
三、禁止城乡居民举办各类酒席、集会、聚餐等活动,禁止聚集打牌等娱乐活动;
四、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举行各类演出、赛事、论坛、庆典、庙会、展会、讲座、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关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开展群众性宗教活动;
五、禁止居民未佩戴口罩进入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
六、禁止景区、景点营运;
七、禁止中小学提前开学,任何学校、社会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与培训;
八、禁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湖北特别是武汉返乡来阜人员居家留观期间,离家或脱离隔离场所;
九、禁止全市省际、市际、县际、县内、班线及包车、网约车营运,停止驾校经营;
十、禁止造谣,传谣、蛊感人心、发表不当言论。
以上管控措施,请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城乡居民自觉遵照执行,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科学研判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强化工作保障,广泛发动群众,做到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管控到位,坚决打贏疫情防控狙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