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网信办〔2018〕12号
各县市区委、政府,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阜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36号)以及市网信办关于政务微博微信运营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营和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已开通的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管理,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便民渠道;2018年9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已开通的微博微信要入驻“阜阳微信发布厅”“阜阳微博发布厅”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博微信”大厅,建成正面发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的全市微博微信矩阵,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较大影响力,在全省网站、新媒体绩效考核中争先进位。
二、强化内容建设
(一)加强账号管理。新媒体账号应明确专人使用,规范设置密码,严禁在公共场所、公用设备登陆。开通微博微信新媒体的单位要及时更新(7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有信息,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除外),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确因无专人运营的,应当报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在平台上关闭账号,第一时间向市网信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报备。
(二)加强内容保障。各地各部门开设的新媒体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依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做好信息内容审核工作。要创新信息编排形式,注重运用数字解析、图表图解、图片视频,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重大政策信息、重要政务舆情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要加强审核,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及时、准确权威。“阜阳发布”“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发布的原创稿件,各地各部门微博力争1小时内转载,微信订阅号原则上不得滞后1个工作日转载。各地各部门在发布微博微信信息的当天,要第一时间通过“阜阳网站双微群”(QQ群号:683828870)报送微博微信信息,通过“阜阳发布”“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宣传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三)丰富服务功能。各地各部门要在规范设置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微信微博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信息服务,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三、及时回应关切
(一)加强留言办理。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要向公众开放评论、私信以及留言功能,及时回复群众咨询诉求、意见建议等。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程序转办答复;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说明情况,指明解决途径。办理回复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直接具体、通俗易懂。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统筹业务部门和有关方面,建立微博微信留言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对省、市政府微博微信转办的网友留言,原则上1个工作日必须受理,3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并在微博微信平台公开回复。
(二)加强舆情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政务新媒体应急管理预案,第一时间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舆情事件,平息事态,消除影响。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内容,回复公众留言,跟踪网络舆情,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市网信办,妥善处置。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市网信办负责“阜阳发布”微博微信建设和运营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新媒体的注册备案管理,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及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网信办协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辖区内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主管本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市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由指定科室具体负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营,人员发生变动调整的,应第一时间报市网信办备案。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网络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预算中予以统筹保障,可采取服务外包方式解决现有运维人员不足问题,经费预算及财务管理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预算经费中应安排相应部分,开展必要的线上线下宣传推介活动。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微博微信宣传推广工作,要在政府办公大楼大厅、政务服务大厅、车站、医院、公交站点、社区服务站等显要位置长期张贴“阜阳发布”“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博微信推广二维码,持续推进微博微信的宣传推广。全市政府机关(含所属二级机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要积极关注、订阅“阜阳发布”“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博微信,了解掌握全市党务政务工作动态、惠民举措、便民服务和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严格监督考核
市网信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全市政务微博微信日常监督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对7个工作日以上未更新的“僵尸”“睡眠”微博微信,在重大舆情事件发生时失声失语、未能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信息发布不准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运维管理不规范出现突发安全事故的微博微信,将对其进行通报、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通知抓好贯彻落实,于9月14日之前将《政务新媒体信息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于9月28日之前将《“阜阳发布”“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博、微信关注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府大楼四楼东头403),联系人:邢建冰、刘静,电话(传真):2266650,邮箱:dzzwb@fy.gov.cn。
其他事宜咨询电话:市网信办关云瑞,2267991。
附件:1.政务新媒体信息登记表
2.“阜阳发布”、“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博、
微信关注统计表
3.“阜阳发布”、“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博、
微信二维码
阜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