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LCE+ DSA设备移机现进行招标采购,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投标人须按照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LCE+ DSA设备移机 2.具体条件:从现在的DSA机房(地面一层)搬迁到预留的机房(五层楼),距离大约有200米,楼面要提前做加固设计,规划地槽,机座位置的选定等 3.基本条件: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需提供经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医疗设备维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3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内容相应的承诺函:不得整体或部分将此项目的移机工作转包给其他公司,一经查实将与投标人解除合同,且投标人需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4 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的熟练维修工程师,并具有原厂的培训证书; 3.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具有同业或市场上同类项目业绩;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9、报名费:300元 4、 资格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办公楼二楼,电话:2562016) 5、 资格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9日 下午17:00(公休日除外) 6、 资格审查时间 请投标人将招标资料(标书一正两副,报价单勿放入)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8时-9时送至招标办进行资格审查(报价单招标现场提交)。 7、开标时间、地点 2018年9月20日 下午15时(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陈 平 联系电话:0558-25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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