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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协调小组会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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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调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协调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文件、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 2、听取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院党委和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 3、研究院党委和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事项。 4、就院党委和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与要求。 (三)协调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确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组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协调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协调小组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请假。 (五)根据需要,可安排协调小组办公室及督导组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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