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对电开水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前来投标。
一、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市有同等规模以上用户3家以上(以原件合同为准);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省级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出水温度及24小时耗电量检测报告;
6、经销商参与报价另需具有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7、具有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能力。
二、投标人购买标书应提交资料
具有资格的供应商派代表凭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履行合同原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述资料应带原件以备复核)。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23-10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监察审计室(行政办公楼二楼 电话:2563969)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月1日上午8:30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孙黎黎
联系电话:2563960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