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范院科两级负责制管理,充分发挥临床科室主任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从4月份起,阜阳市二院对临床科主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图为心市二院2010年综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主席台

图为心市二院2010年综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会场
临床科室主任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了科室主任具有科室人事调配权、考核权,科室建设及学科发展主导权,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权,设备、特殊耗材及特殊药品申购权,对医院重大决策和学科建设方向的建议权,按医院相关规定享有参加学术会议、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学历提高等有关培养的权利,医院对科室主任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及奖惩的申辩和申诉权等七项权利。同时,明确了科室主任必须对院长和分管院领导负责,全面负责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对全科室医护人员负责,全面完成医院下达的科室工作目标,严格履行卫生部规定的科主任职责,以及按要求承担对口支援、防病救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等社会责任。科室主任的工作目标包括:管理工作目标、医疗工作目标、科室经营目标、教学和科研工作目标。

图为心脑血管科主任王立新同志在与院长葛阳签订科主年度任务目标责任书

图为检验科主任唐振华同志在与院长葛阳签订科主年度任务目标责任书
医院按临床科室主任月考核标准和年度考核标准,对临床科室主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并根据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科主任岗位津贴及有关福利待遇。同时,按照“年度总分=月考核平均分+年终考核分”的办法,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实绩差或年度考核列为末位的;科室40%以上员工提出不信任动议的;本人收受患者红包,接受药品、器械回扣提成或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因医疗事故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以及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科主任,予以免职。